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
甘政办发〔2023〕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化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动全省“和美乡村”创建行动,组织实施好农村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等工程(以下简称“八改”工程),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民急需、社会关注的工作为突破口,组织实施“八改”工程,加强路边、屋边、水边、田边整治,推进村庄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彰显特色。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充分体现我省各地村庄自有独有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和农民需求,聚焦短板弱项,合理确定“八改”工程重点内容和建设标准,分区分类实施,有序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坚决反对贪大求洋、华而不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不超越发展阶段,不搞形象工程,切实做到实用管用。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把发动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贯穿于“八改”工程全过程,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统筹推进,精准实施。有序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按照“八改”工程明确的重点任务,做到目标精准、项目精准、措施精准,确保实施效果。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强化县级政府责任,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八改”工程建设与管护,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八改”工程发挥最大效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7年,农民出行便捷的乡村道路网基本建成,现代宜居农房加快建设,生活便利的乡村设施基本配套,村容村貌整体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底色持续夯实,全省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改厕工程。通过改造提升、改建达标、配套新建等多种方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因地制宜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接受的改厕模式。在城郊和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推行集中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在川区等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推行节水型卫生厕所。在干旱、高寒山区等群众居住分散及不具备稳定供水条件的地区推广卫生旱厕。新改户用卫生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入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支持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空心村”和拟搬迁村的农户、空挂户、长年无人居住的农户等,根据实际需要改厕,避免闲置弃用。到2027年,全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将农村中小学厕所纳入整治范围,实现农村中小学水冲式厕所全覆盖。因地制宜在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持续深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到2027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点)公共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分类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严把卫生厕所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实施农村改路工程。强化县(市、区)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与机耕路、市政路、巷道等的统筹。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老旧县乡道改造。结合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村,采用多种路面结构加快较大人口规模且具备条件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县(市、区)结合资金筹措情况,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在既有道路上增设错车道和停车带。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农村改水工程。统筹考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现状、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等因素,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城镇供水工程管网延伸、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改造、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等,不断扩大农村供水规模,持续提质增效,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到2027年农村安全饮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以上。加快推进城镇供排水管网延伸工程,切实加大农村供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推动供排水管网城乡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7年供排水一体化设施在农村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有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余地区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7%。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基本消除“黑臭河”“垃圾河”。推进农村供排水系统专业化管理、信息化监控,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水平。(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村改房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房屋建设,全面做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区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收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民俗风貌,创建一批文化特色村镇。(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村改电工程。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网架结构、配网线路、老旧设备改造提升,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水能、地热等有序发展。持续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逐步推动5G和千兆光纤网络向有条件的乡村延伸。持续推进城市农村“同网同速”,优化提升农村宽带网络质量。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加大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编制农村地区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补上乡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智能充换电站、行政村配置公共充电桩。合理布设乡村电网、光纤网络等,做到整齐美观,与乡村风貌相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农村改气工程。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充分利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不同气源,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多种形式推进农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城市天然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加快城乡燃气管网和储气设施互联互通,有序扩大农村天然气实施范围。在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以及易地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型安置区等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推行天然气。在居住比较偏远、人口比较分散的地区,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广新能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农村天然气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农村改厨工程。坚持以节能灶具、灶台案台、密闭式橱柜和管线电线、上下水道、储水池、洗菜池等为重点改造提升农户厨房,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农村清洁厨房。统筹兼顾农户冬季清洁取暖需求,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排清洁炊事采暖炉具,做到安全、干净、卫生、明亮、整洁。建立健全农村户用厨房改造提升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程,因地制宜选择自建、统建或联建等改造方式,做到便民利民、使用安全。加大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农村改院工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采取群众自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改造农户院落、院墙、围墙及庭院周边辅助设施,加快建设“美丽庭院”,确保农户院内院外整齐、安全、干净、舒适。在河西地区推广庭院区、生活区、养殖区分开布局的“住养分离”模式。在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体风貌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改建、新建畜禽养殖圈舍,做到畜禽粪污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无害化利用。在实施“三清一改”的基础上,依法拆除烂房乱屋、残垣断壁、废弃厂房棚圈等,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建筑垃圾,有效治理人畜混居问题。发动群众开展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巷道墙面乱贴乱画、院墙棚舍乱挤乱占、牲畜家禽乱撒乱跑、电线网线乱拉乱挂、污水垃圾乱泼乱倒、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整治工作,引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发展庭院经济,促进村容村貌全面提升。(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要将“八改”工程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指导村级组织抓好“八改”工程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支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八改”工程建设。各地要优先使用有关行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科学合理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等支持“八改”工程建设。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八改”工程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八改”工程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八改”工程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创新方式宣传“八改”工程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八改”工程纳入村务公开范围,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总结推广一批“八改”工程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八改”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督查考核。把“八改”工程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督查内容,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督查考核。各市(州)、县(市、区)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市县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3日
责编:赵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