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今年2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起草《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方案》,并经十四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各部门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结合全省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安排推动《方案》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推选酒泉市工作做法,供各地各部门学习交流借鉴。
今年以来,酒泉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成为市域经济发展的鲜明底色和核心竞争力。今年一季度,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228.9亿元,同比增长9.2%,排名全省第二,高于全国3.8个百分点、全省3个百分点。
健全完善法规政策
着力优化制度支撑环境
将《酒泉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列入2025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从立法层面保障涉企服务的规范化和长效化。筑牢政府决策“防火墙”,出台《酒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为涉企文件构建起“双审”“联审”的审查制度,确保每一项涉及企业的决策都依法合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形成“会审+反馈+整改”清理审查闭环机制,及时废除或修订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文件,248件涉企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提出的300余条审查意见,采纳修改率达100%。
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严格实行“一窗受理、集中办理”等惠民便企审批事项,企业注册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三大类33种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申领实现“秒批”,企业登记注册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办结。精简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政府类投资项目审批环节精简42%,审批时限压缩55%;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精简26%,审批时限压缩45%,有效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上半年,全市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93件,出质总额达31.65亿元。组建“一企来”专家团队,通过“三方通话”“一键转接”解答企业开办、资质申请等难题。截至目前,“陇商通”服务专席共受理各类诉求100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回访满意率达99.24%。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
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通过清单化、责任化、时效化管理,确保专项行动精准落地。构建“企业—监督点—执法机关”三方联动监督机制,向百家规上企业发放“给企业家的一封信”,开展“酒泉市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问卷调查”,聘任29名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广泛排查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整改台账,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推动行政执法逐渐走向“阳光化”。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细化量化35个行业2735项行政处罚事项,梳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清单583项,强化依法行政保障作用。统筹精减涉企执法检查,年初共制订220项联合执法计划,上半年开展涉企行政检查5782次,同比减少1783次,下降23.57%。
规范涉企案件办理
维护公正公平司法环境
持续规范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庭,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涉企民事一审平均审理天数为45.89天,同比减少1.79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畅通“府院联动”机制,对债权债务清晰、破产资产体量小、便于处置的简单破产案件依法适用简易或快速审理程序,破产案件结案率达53.85%,高于全省平均值2.66个百分点,加快了经营主体的出清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依法严惩“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影响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等重点领域犯罪。截至目前,共批捕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9件19人,起诉17件64人。
强化法律服务保障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组织“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编印普法宣传资料,分层次、多形式进行“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成立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特色农业、文旅等链上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排查化解经营风险。今年以来,全市40家律师事务所317名律师联系服务457家民营企业,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184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672人次。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匿名征集企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诉求及建议,统计分析答卷1978份,全面了解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精准施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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