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11月27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廷礼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李沛兴、俞成辉、戴超,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59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有关市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的相关法规及修改法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积石山灾后重建工作情况、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全省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有关专项工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甘肃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张锦刚、沈涧,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有关民主党派省委会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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