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兰州召开。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焯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李沛兴、戴超,秘书长刘永杰及委员56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有关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的法规和决定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关于2025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旭、何莉、沈涧,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有关民主党派省委会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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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淑娟